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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二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 2019-05-21 16:31
  • 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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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二批)1500万元已经由省教育厅党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冯婉燕(省教育厅),020-37626729;传真:020-37627986。

附件:广东省2019年学前教育专项第二批资金安排建议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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