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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的通告
粤发改法规函〔2018〕2574号
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本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予以公布。目录所列执法事项,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应经本委专门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目录所列执法事项,根据本委职能转变、权责清单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并重新公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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