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执法 > 执法动态
分享到:
11月2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 2017-11-02 14:55
  • 来源: 广东省价格管理处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7年11月2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150元,平均每升提高约0.13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表。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表: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17年11月2日24时起执行)
  品名   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0号柴油(Ⅴ)   6815   6915   7215   6.19
  89号汽油(Ⅴ)   7825   7925   8225   6.12
  92号汽油(Ⅴ)   8319   8419   8719   6.59
  95号汽油(Ⅴ)   8812   8912   9212   7.14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销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