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元旦春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对海丰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同时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全县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价格自律意识,严格遵循市场规律与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随意哄抬价格的行为。在制定房价时,充分考量运营成本、服务品质以及市场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合理、公正的定价策略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借旅游旺季、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肆意大幅提高价格,避免价格欺诈与恶意炒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价格透明、稳定公平的住宿环境,促进酒店行业的健康、有序与可持续发展。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促销活动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在销售应节商品时,要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坚决抵制“天价”礼品,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
四、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
五、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节日期间要做好明码标价并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以上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民热线12345及12315投诉举报。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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