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整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县发展改革局拟于2023年2月在县城召开《海丰县调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对调整的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的构成、参会人数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
听证会设听证席,听证人4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荐本单位或聘请行业专家或学者组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席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席,听证参加人为24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1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4人(其中专家、法律界、消委会、工会各1名),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政府有关部门7 人(其中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海城镇、城东镇、附城镇各1人)。上述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消费者、经营者自愿报名、部门推荐和直接聘请产生。
(三)旁听席
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报名参加,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四)记者席
听证会设记者席,记者1名,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五)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有公平、公正的责任心和较强社会责任感,对行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了解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按时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保守经营者的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和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可通过网上和电话报名(海丰县发展改革局价格股电话:6621616),邮箱号码:swhfwj@126.com,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8日。
特此公告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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