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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11-22 12: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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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

建设单位: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环评机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选址于海丰县(地理起点坐标为:E115°19′23.658″,N22°57′20.239″,终点坐标为:E115°20′2.422″,N22°57′16.966″),项目用地长度为1.040648km,为现状南三环和海丽大道节点的提升改造工程,南三环主线以地道形式下穿海丽大道,设计速度60km/h,等级为主干路,断面规模为双向4车道,地面辅道设计速度40km/h,等级为次干路,标准断面规模为双向4车道,路口处根据现状条件展宽为双向5/6车道;地面辅道与现状海丽大道为平面交叉。项目起点桩号K0+243.8,终点桩号为K1+284.448,长度1040.648m,其中地道全长720m,包含封闭箱体段180m、U型槽段480m和挡墙段60m。项目新建雨水管2200m,新建污水管1520m,临迁并重建排洪渠300m,迁改其他管线8440m,包括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管线,新建雨水泵站一座,占地约1000m2。项目总投资4269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冲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沉砂池沉沙预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开挖地下涌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排放就近沟渠,经地表沟渠汇入龙津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开挖、回填土方等工程;设置临时排水渠进行雨水导排,引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就近天然沟渠汇入龙津河,并定期清理沉砂池污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间应对道路路面的定期清理打扫,避免道路上的垃圾进入附近的水体;定期维护沿线雨水口,防止雨水井垃圾淤积,造成雨水管堵塞,造成路面排水不畅。

(2)施工期间应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防尘措施;施工现场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主要作业区、行车区地面硬化;裸露土进行覆盖压尘措施;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密闭运输渣土等粉状物料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维护,确保其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等。项目路面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不单独设立沥青拌合站,沥青铺浇避开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点的时段。运营期间应加强道路管理,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路面尘粒;道路两旁绿化带栽种对汽车尾气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等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汽车尾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严禁休息时间进行有强噪声和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改进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在距敏感点较近的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围蔽来阻隔噪声传播,并加快施工进度。运营期间应加强泵站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泵站所在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对超标敏感点设置隔声窗进行降噪;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制度以及路面的保养维修;合理规划设计道路两侧规划敏感点;落实敏感点跟踪监测措施。

(4)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开挖土方部分回用于施工现场,弃方运至指定受纳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卫生处置;车辆密封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运营期间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道路养护和维修结束后产生的施工垃圾、废旧沥青,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不能利用部分收集后送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泵站维护产生的栅渣、污泥由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清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主要设备定期维护产生的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做好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有步骤分段分片进行,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无法避免砍伐的树木进行植树补偿;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排水、拦挡等临时措施;施工前修建截水沟,减小坡面径流冲刷程度,避免在暴雨和强降雨条件下进行土建施工作业。项目建成后,应加强中央绿化和道路两旁的绿化及美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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