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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恒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泡棉双面胶迁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4-12-13 09: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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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汕尾市恒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泡棉双面胶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恒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泡棉双面胶迁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恒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海迪时尚美都产业园A地块A13栋1层101号

环评机构:

深圳市夜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恒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原项目位于海丰县附城镇科技工业园高美实业有限公司内厂房内,主要从事泡棉双面胶生产,年生产加工泡棉双面胶80万平方米,主要工艺流程为:水性胶搅拌→涂布→烘干→分切(部分)→复卷(部分)→测试→包装。由于原址租赁合同到期,汕尾市恒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搬迁至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海迪时尚美都产业园A地块A13栋1层101号(地理坐标:东经115°20 ′33.842″,北纬23°00 ′33.160″),购置标准厂房为生产场所,占地面积1163.95m2,经营面积为1163.95m2,搬迁后项目产能不变,为年产80万m2泡棉双面胶。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营运期搅拌、涂布、烘干及机器设备擦拭清洁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集气管负压收集,抽送至“二级活性炭箱”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中排放限值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营运期冷却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进入海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进入海丰县城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水和废活性炭;废原料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胶水和废活性炭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临时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内,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项目应定期检查乙酸乙酯原料桶是否完整,避免包装桶破裂引起易燃液体泄漏。严格执行安全和消防规范。车间内合理布置各生产装置,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利于消防和疏散。加强车间通风,避免造成有害物质的聚集。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以便自动预警和及时组织灭火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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