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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海丰县10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赤坑镇34.47MWp渔光互补光伏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4-06-21 15: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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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协鑫海丰县10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赤坑镇34.47MWp渔光互补光伏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协鑫海丰县10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赤坑镇34.47MWp渔光互补光伏区

建设单位: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岗头村、赤花村、溪金村

环评机构:

广州珑昊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协鑫海丰县10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赤坑镇34.47MWp渔光互补光伏区属于协鑫海丰县10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岗头村、赤花村、溪金村(地理坐标为N22°51′13.215″,E115°28′54.274″),占地约390955.29m2,总装机容量为34.47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容量为34.47MW光伏组件,采用310Wp、315Wp、325Wp、330Wp、33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共建设19个光伏区方阵,每个方阵配置一台1600KVA箱式变压器将电压从480V升至35kV,由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协鑫海丰赤坑镇150MW(一期30MW)渔光互补电站项目的11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开关站等,只建设光伏区。项目建成后预计25年累计发电量86188万千瓦时,年均发电量3447.54万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为1000小时。项目总投资323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进入下方鱼塘,作为补充水,不外排。

(2)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产生的废旧电气组件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在协鑫海丰赤坑镇150MW(一期30MW)渔光互补电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协鑫海丰赤坑镇150MW(一期30MW)渔光互补电站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保制度,定期巡检,避免变压器老化机油泄漏等环境风险。

(5)项目通过采用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合理布设光伏列阵等措施减少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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