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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县九龙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09-20 12:21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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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广东粤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县九龙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粤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县九龙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粤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平东镇茅坡村西山下村

环评机构:

广东绿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选址于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茅坡村西山下村,其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5°27′9.74″,N23°1′47.07″,总占地面积为36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 平方米,项目新建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利用外购的骨料碎石、沥青、矿粉为主要原料,经干燥、筛分、加热、搅拌工序进行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年加工生产沥青混凝土19968.57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机动车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2)物料堆场采取三面围墙及顶棚,加强厂区内洒水抑尘,汽车扬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与给料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矿粉仓粉尘经储罐呼吸口自带“袋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给料粉尘(有组织)、骨料碎石投料烘干及筛分粉尘、燃烧器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经密闭收集管道收集引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的较严值,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 1997年1月1日期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窖燃煤(油)炉窖二级标准,NOX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沥青废气经密闭收集管道收集引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不合格石料、除尘器收集粉尘交由周边机制砂厂、砖厂等单位利用;废布袋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进行水泥硬化,同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风、防火、防扬尘处理。废活性炭、沥青及重油储罐油泥、废导热油、隔油沉淀池污泥、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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