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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丰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06-28 16:35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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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丰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丰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丰沃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黄羌林场十字岗村

环评机构:

深圳务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选址于汕尾市海丰县黄羌林场十字岗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5°24′7.199″,N23°10′50.890″),总占地面积为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包含单层钢结构厂房、办公室,车间布局主要包括原料区、滚筒筛选过滤区、包装区;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项目主要从事农作物专用有机肥的生产加工。外购发酵好的鸡粪、发酵好的牛粪、发酵好的猪粪通过滚筒筛选过滤一体机(料筒-输送带-混合筛选-输送带-料斗)充分搅拌后混合成有机肥,最后用包装机进行包装成品,有机肥产量约为500吨/年。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2)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的农田及林地灌溉,不外排。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投料工序、混合过滤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原料发酵好的鸡粪、牛粪、猪粪有少量臭气。运输投料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混合过滤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生产过程中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的要求。

(3)项目方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包装废弃物,其中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合过滤工序,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进行水泥硬化,同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风、防火、防扬尘处理。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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