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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中运能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12-21 09:32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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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中运能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2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中运能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中运能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可塘镇罗山村广汕公路圆山岭路段

环评机构:

广州市国泓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丰县可塘镇罗山村广汕公路圆山岭路段,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5.414297°,N22.97135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柴油和汽油的零售,年销售柴油800t、汽油850t(其中92#汽油500t,95#汽油300t,98#汽油50t)。

项目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加油罩棚,油罐区和辅助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要求并引至厂内绿化及周边林地进行灌溉,不外排。

(2)项目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线液阻、密闭性压力和气液比等参数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场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北面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东、南、西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落实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项目洗罐清罐油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混合后交由环卫部门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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