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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麦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及工业 废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1-03 17:12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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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汕尾市麦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及工业废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13日至20201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麦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及工业废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麦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十三坑村委会水寨一村210

环评机构:

贵州远景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十三坑村委会水寨一村210号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3300m2,建筑面积5600m2,拟设置1条破碎—筛分线年处理建筑废料12.5万吨/年、废石10万吨/年(10-50cm),产出再生骨料(5-10mm)5万吨/年、再生骨料(10-20mm)5万吨/年、再生骨料(0-5mm)10万吨/年,主要生产工序有破碎、筛分、除铁、干化、制砂等。项目中所处理的建筑废料与工业废石均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300天,共两班,每班5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项目产生的运输扬尘、原料及成品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以及生产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喷淋洒水、压实、加盖挡风网措施;生产车间粉尘拟采取密闭车间作业。

(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项目产生沉淀污泥经压至成的泥饼、工序中除铁器分离的金属定期出售给砖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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