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将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将对以下单位进行“双随机”监管抽查,检查结果也将向社会公布。(如有变化,以实际公开情况为准)
2022年度海丰县 “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抽查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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