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面向转移落实人员的服务公开 > 服务公开
分享到: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 2018-01-03 14:53
  • 来源: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审批条件
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