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置换债券资金及新增债券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出现资金闲置,未发挥应有效益。
(二)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存在建设进度缓慢。
(三)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未录入系统反映。
(四)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资本金不足、贷款较为集中、跨区域贷款等问题。
(五)民政纳入低保对象与纳入精准扶贫对象的低保户数存在差异,信息化管理滞后。
(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未及时出台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标准基数。
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财政局已于2016年4月29日已将置换债券资金5076万元及时拨付县教育局设在县中行偿还贷款专户,偿还市中行建设贷款。
我县新增债券资金697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莲花大道建设和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二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县城莲花大道建设工程2582万元现已全额拨付;县保障性住房建设4394万元,县财政局按工程进度逐期拨付,及时下拨财政存量资金,促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生态科技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已于2016年6月完成招投标,现已动工建设项目共两期,全面进行施工建设。一是中心启动区(一期)已完成投资额1.2亿元;二是一号区(二期)已完成投资额5500万元。
(三)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已为省财政厅锁定,海业公司2015年新增债务是在数据锁定之后发生,不能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属于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外债务,财政部门已与省财政厅联系理妥该项事宜。
(四)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方面。海丰县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6年6月已补注入资本金350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注资,完成重组后的全部资本金;进一步健全公司账务不规范的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邀请市金融局、县金融办对公司业务人员进行授课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规定合理做好贷款市场投向,适当调整贷款结构。
(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前期工作推进方面。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办针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数量存在差异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排查,结合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工作,再次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
(六)针对我县未制订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工作台账的问题,已及时上报县政府,县政府于2016年8月制定出台了海丰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三降一去一补”的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的工作机制,制订了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县国资部门已于2016年7月拟定实施方案报县政府,落实我县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的各项工作。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措施纠正超过规定上限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单位,均已办理汇缴比例变更。
对2016年政策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局继续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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