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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警示信息
  • 2017-07-12 15:54
  • 来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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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13时30分许,广东省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辆牌照为粤VV1351的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49人),行驶至广河高速惠州龙门永汉河口一上坡弯道路段处时,碰撞道路左侧护栏后发生单车侧翻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30人受伤。

      7月6日16时4分许,国道G111线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半截塔镇什巴克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和旅游大巴车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大巴车侧翻,共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

      目前,两起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特向社会发出事故安全提示:

      一是充分认识雨季汛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当前我国主要河流流域普遍处于汛期,降水较多,造成道路湿滑,容易引发车辆侧滑翻车事故以及刹车不及追尾事故。从近年来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七月至八月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高于其它月份,雨天路滑是重要原因之一,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各地要认真结合实际分析复杂天气状况下,特别是近期雨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提前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醒驾驶员养成雨天谨慎驾驶的良好习惯。此外,运输企业要对所属车辆的转向、轮胎、灯光等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故障的要及时修复。要及时关注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发班,遇有灾害天气时要及时调整或取消班次。

      三是切实做到雨天行车安全。雨天开车时,驾驶员要降低车速,适当增大跟车距离,减少变道超车,遇紧急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特别是驾车经过急弯陡坡、长下坡等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坚决避免紧急加减速和猛打方向等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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